【摘要】拘留、逮捕期间的羁押能抵扣刑期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本页提供刑期折抵计算器,输入羁押天数与判决刑期即可测算剩余刑期。依据《刑法》(2023年汇编版)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目录】
一、刑期折抵在线计算器
二、刑期折抵计算规则
三、刑期折抵常见问题
四、总结
免责声明
本篇法条核对清单
1.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 拘役: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 管制: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 起算时间:判决确定后交付执行之日为刑期起算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折抵刑期。
1. 取保候审的时间能折抵刑期吗?
不能。只有判决执行以前的先行羁押(拘留、逮捕)才折抵刑期,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折抵。
2. 折抵从哪天算?
从实际被羁押之日(拘留或逮捕之日)起算,到判决执行之日止的天数按比例折抵。
3. 管制折抵比例是多少?
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 缓刑前的羁押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不折抵刑期问题;缓刑被撤销收监执行的,执行以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期折抵规则简单:有期徒刑、拘役"羁押一日抵一日",管制"羁押一日抵二日",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剩余刑期。先用本页工具按判决刑期与羁押天数测算剩余刑期,具体以判决书载明的折抵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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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法条核对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汇编版)|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羁押折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汇编版)|第四十四条|拘役羁押折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汇编版)|第四十一条|管制羁押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