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发文机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浙高法〔2016〕152号 成文日期: 2016-9-3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时间:2026-08-05
发文机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浙高法〔2018〕208号 成文日期: 2018-12-10 浙江省高级人民...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3-28 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
发文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浙高法〔2016〕165号 成文日期:2016-10-31 有效性:有效 浙江省...
发文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浙高法〔2018〕194号 成文日期:2018-11-16 有效性:有效 浙江省...
发文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浙高法〔2020〕12号 成文日期:2020-01-09 有效性:有效 浙江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