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双罚制下单位与个人的责任划分
【摘要】单位犯罪发生后,谁来背锅?这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答案是:通常单位和个人一起担责单位交罚金,具体负责人坐牢或缓刑。本文讲清责任划分。少数人以为单位犯罪只罚单...
【摘要】“公司犯罪”是单位犯罪最常见的形态。公司犯罪了,老板、高管、普通员工谁担责?本文聚焦公司场景,把责任边界讲清楚。

一、公司犯罪的双罚结构
二、普通员工一般无责
三、参考案例(脱敏)
四、法代一定担责吗
五、相关法条原文摘编(权威对照)
六、公司犯罪维权与应对
七、延伸问答(实务常见疑惑)
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被判处罚金;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刑罚判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等对犯罪起决定作用的人。
仅在职责范围内执行、对犯罪不知情或未起实质作用的普通员工,通常不构成犯罪。刑法处罚的是“决定者”和“直接实施者”。
若员工明知违法仍积极参与、起重要作用,则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某科技公司为解决资金周转,董事长决定、财务总监操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500万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判公司罚金,董事长与财务总监获刑,普通业务员未被追责。
(注:以下案例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仅用于说明规则适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都担责。若其对犯罪不知情、未决定未纵容,且能证明系他人擅自为之,可争取不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但法定代表人负有管理义务,疏于履职导致单位犯罪的,仍可能被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即“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遇到公司犯罪相关的刑事调查,单位要保持冷静:配合监委、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取证,不伪造、不变造、不藏匿证据;同时尽快聘请律师,厘清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的边界。
对于直接责任人员而言,如实供述、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是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单位也应积极退赃、补缴,争取最有利的处置结果。
问:怎么判断一笔行为算不算单位犯罪?
关键看两点:是否体现单位意志(经单位决策程序或负责人授权),以及违法所得是否归单位所有。如果只是个人盗用单位名义、钱款被个人私分,按自然人犯罪处理(法释〔1999〕14号第二、三条)。
问:单位犯罪是不是一定既罚单位又罚个人?
不是。我国以“双罚制”为原则: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但也有“单罚制”例外,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等,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对单位判罚金。刑法第三十一条有明文。
问: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会留案底吗?
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刑罚的,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刑事案底,影响个人政审。单位被判罚金,影响的是单位财产与信用。
公司犯罪:公司罚金,决定者与直接实施者判刑,普通员工通常无责;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都担责,关键看是否决定、纵容。
公司应完善治理与合规,明确关键岗位权责,避免“一人犯事、全员遭殃”。
免责声明:本文为普法性原创内容,旨在帮助公众理解法律,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文中案例均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如遇实际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引用法条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