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刑法 > >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06-30 08:37 admin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6〕25号
【颁布时间】2016-11-2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2016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
第57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五条 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挖海砂,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六条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七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价值数额累计计算。

第九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十条 实施非法采矿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实施破坏性采矿犯罪,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退赔,积极修复环境,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一条 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受过处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用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专门工具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没收。

第十三条 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

矿产品价值难以确定的,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水行政、海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

(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报告。

第十四条 对案件所涉的有关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就生态环境损害出具的鉴定意见;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是否属于破坏性开采方法出具的报告;

(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就是否危害防洪安全出具的报告;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就是否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出具的报告。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十六条 本解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9号)同时废止。

 

标签: 刑事案件 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
上一篇: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一篇: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刑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与原则)条文内容释义及解读

    本文介绍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与原则)条文内容释义及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条文内容 第二百七十七条 【办理未成...

    时间:2024-02-05阅读:399标签: 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 刑事诉讼法

  • 刑法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

    本文介绍 刑法 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刑法第402条条文内容 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

    时间:2024-01-27阅读:188标签: 刑法 刑法条文释义

  • 刑法第343条(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

    本文介绍 刑法 第343条(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刑法第343条条文内容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

    时间:2024-01-26阅读:701标签: 非法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 刑法 刑法条文释义

  •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颁布时间】2019-4-79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为持续深入开展...

    时间:2021-02-08阅读:261标签: 民间借贷 刑事案件 套路贷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公安部 【发文字号】公安部令第159号 【颁布时间】2020-7-20 【法规来源】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7303753/content.html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

    时间:2020-08-23阅读:448标签: 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 程序规定

  •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时间】2020-5-22 【发文号】银保监发〔2020〕20号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规来源】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07599itemId=926 银行保险机构...

    时间:2020-06-12阅读:11585标签: 刑事案件 保险 管理办法 银行

  • 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颁布时间】2020-3-1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法规来源】http://news.jcrb.com/jsxw/2020/202004/t20200422_2149210.html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

    时间:2020-06-04阅读:208标签: 刑事案件 指导意见 窨井盖

  •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2018-9-26 【发文号】法释〔2018〕1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

    时间:2018-09-27阅读:347标签: 刑事案件 诉讼 适用法律 虚假 解释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 【颁布时间】2011-1-13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

    时间:2018-09-27阅读:275标签: 信用卡 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 业务监督

  •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17〕31号 【颁布时间】2017-11-27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法发〔2017〕31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

    时间:2018-08-22阅读:431标签: 刑事案件 法院 规程 第一审 普通程序 法庭调查

热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2023最新
  • 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条文内容及释
  • 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条文内容及释
  •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
  •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
  • 刑法第67条(自首和坦白)条文内容及
  • 刑法第12条(刑法溯及力)条文内容及

最新资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 刑事诉讼法第248条(死缓核准
  • 刑法第11条(外交豁免)条文内
  • 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的法律依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
  •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和立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
  • 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自然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