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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922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条文内容及释义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民法典第922条条文内容原文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民法典第922条实务要点速览
1. 一句话理解: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 按指示处理: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3. 变更指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4. 紧急情况处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5. 常见误区:误区一:受托人可以不经委托人同意随意变更委托人的指示——错,应当经委托人同意;误区二: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受托人不得处理委托事务——错,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误区三: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922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的规定。
民法典第922条条文演变
本条源自原《合同法》第399条,其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并未引起立法论上的争议。本条的规范目的在于,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过程中,受托人负有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而仅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变更委托人的指示。由于委托事务与委托人利益紧密相关,事务处理的利益或不利益均由委托人承受,故受托人应当遵守委托人对委托事务作出的指示。同时,在事务处理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受托人继续遵守指示,可能不利于维护委托人利益,所以受托人在此时可变更指示。
民法典第922条条文解读
(一)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这是受托人首要的义务,委托合同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订立,因此,受托人应当地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完成委托事务。委托人的指示主要是委托人就委托事务的处理方式或者欲达到的效果等提出的具体要求。受托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时,法律规定应当经委托人同意。这样可以防止委托人得到授权后任意行事,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二)受托人的通知义务和委托人同意
一般情况下,受托人仅能够通知,但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委托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委托人在合理期间内作出答复,受托人应当服从委托人答复中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已经作出指示,受托人认为需要变更,委托人接到受托人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间内同意的,应当推定委托人不同意变更,受托人仍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三)情况紧急下受托人妥善处理义务和及时报告义务
委托人作出指示需要变更的,受托人负有通知义务。变更指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示的变更;二是指示的偏离。按照本条规定,委托人的指示不利于委托事务的妥善办理或因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无法实施等情形,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及时和委托人沟通联系,在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变更指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受托人方可偏离指示:一是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新的措施。二是由于客观上的原因,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三是推定符合委托人本意。关于变更指示,不同国家和地区规定不尽相同。如《瑞士民法典》第397条规定,委任人就委任事务之处理有指示者,受任人应服从指示,除依情事,有变更指示之必要,但因客观障碍难以取得委任人同意,且可推定委任人若知有此情事亦允许变更其指示外,受托人不得变更委任人的指示。受任人在不具备前款要件的情况下变更指示,致委任人损害者,仅在受任人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损害时,始得视为受任人已履行委任契约。
FAQ 高频问答
Q: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A: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Q:本条关于“按指示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A: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Q:本条关于“变更指示”的规定是什么?
A: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Q:本条关于“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A: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Q:关于本规定有哪些常见误区?
A:误区一:受托人可以不经委托人同意随意变更委托人的指示——错,应当经委托人同意;误区二: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受托人不得处理委托事务——错,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误区三: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没有法律规定——错,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Q: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