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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继承遗产的分割往往成为焦点。上海某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独生女在父母意外去世后继承9套房产和千万存款,因未立遗嘱,婚后继承的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在离婚时被分割。这个案例折射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重要性。本文结合《
民法典》最新规定,为您解析继承遗产的权属认定规则。
一、法律原则:继承财产的双重属性
1. 法定继承:默认纳入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
继承开始时间在婚姻存续期间
未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遗产未明确指定归属
典型场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子女继承的房产、存款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2. 遗嘱继承:可指定个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设立例外条款: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该财产为个人财产。例如:
遗嘱载明“由女儿个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赠与合同约定“该房产仅归受赠人所有”
实务提示:遗嘱需采用书面形式,建议公证增强效力,避免“只归一方”表述不清导致争议。
二、实务认定:三种常见情形解析
1. 婚内继承未分割:一般视为共同财产
若被继承人死亡时婚姻存续,即使遗产实际分割在离婚后,仍属共同财产。北京三中院曾判决:男方婚内继承的股权,在离婚后实际取得时,仍按共同财产分割。
操作建议:继承发生后,可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明确遗产归属。
2. 婚前继承婚内取得: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婚前继承开始,但婚后实际取得遗产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例如:
被继承人婚前去世,但遗产在婚后才完成过户
婚前已确定继承权,婚后才实际分配
风险防范:婚前继承宜尽早完成财产过户,避免与婚后财产混同。
3. 涉外继承:适用中国法律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若继承房产在中国,即使被继承人国籍、遗嘱订立地在外,仍适用中国《民法典》规定。
三、典型案例:遗嘱表述差异导致结果迥异
案例一:遗嘱未明确,千万遗产遭分割
上海静安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独生女小米父母去世未留遗嘱,继承的9套房产和千万存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在离婚时被分割。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默认属共同所有。
案例二:遗嘱明确指定,房产保住
杭州中院曾判决:男方父母遗嘱载明“某房产由儿子个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该房产在离婚时未被分割。法院认为,遗嘱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属个人财产。
四、风险防范:三步确保财产定向传承
1. 订立有效遗嘱
形式要件: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注日期;代书遗嘱需两名见证人
核心条款:明确“由XX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特别提示:遗嘱可撤销,以最后一份为准
2. 签订夫妻财产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可约定:
婚内继承财产归各自所有
特定遗产归属一方
协议需书面形式,建议公证
3. 提前过户并登记
房产继承:办理过户时登记为单独所有
存款继承:存入独立账户,避免与婚后资金混同
股权继承:通过股东会决议明确权属
结语:法律工具守护家庭财富
继承不仅是财富的传递,更是家庭关系的延续。《民法典》通过双重属性认定规则,既保障配偶的法定权益,又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在遗产规划中,建议综合运用遗嘱、信托、保险等工具,让财产传承更符合心意。记住:清晰的法律安排,是对家人最深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