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区别|职务犯罪的界分标准与实务认定(2026)
“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区别”,听起来像文字游戏,实际关系重大。很多人把违纪、违法、犯罪混为一谈,导致对后果判断失误。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是三级台阶:违纪给党纪处分,职务违法给政务处分,职务犯罪判刑留案底;政务处分不是刑事案底,“不判刑”也不等于零后果。本文围绕这三者关系,拆解三个常见误区。...
【摘要】侵占罪(第270条)是一般主体、对象为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告诉才处理(自诉)、2年以下或2至5年;职务侵占罪(第271条)是特殊主体(单位人员)、对象本单位财物、公诉、3年以下至无期。 二者本质不同。

一、主体不同
二、对象与行为
三、程序与刑罚
侵占罪谁都能犯(一般主体);
职务侵占罪须单位人员(非国工,特殊主体)。
侵占:合法占有他人托管物后拒不退还;
职务侵占:利用职务便利吞单位财物。
侵占罪告诉才处理(自诉),2年以下或2至5年;
职务侵占公诉,3年以下至无期。
结合正文分析与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点需要特别留意:
侵占罪(自诉、一般主体、托管物)与职务侵占罪(公诉、特殊主体、单位财物)本质不同。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二百七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