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职务犯罪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监狱(或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执行;实践中职务犯多集中关押在特定的职务犯监区或专门监狱,实行相对严格的管理。 关押遵循“分别关押”原则,按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等分类。

一、职务犯罪一般在哪服刑:结论
二、法律依据
三、为什么“集中关押”
四、服刑中权利
和普通人一样进监狱,不是“住宾馆”。
但很多地方会把职务犯相对集中关押,管理更规范、也更严格。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监狱按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职务犯因身份、案情特殊,多地设职务犯监区或专门监狱,便于管理与教育。
依法享有通信、会见、劳动报酬、减刑假释提请等权利;
同时须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结合正文分析与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点需要特别留意:
职务犯罪在监狱执行(余刑三月以下看守所代执行);
职务犯多集中关押、分类管理,权利与义务同普通罪犯。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2018修正 | 第二百六十四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 2012修正 | 第十五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 2012修正 | 第三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