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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8-06-17 09:04 admin
【颁布单位】国家邮政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6-11-22
 

国家邮政局关于推动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快递企业:

邮政业是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主渠道,具有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

发展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邮政业供给有效性和适应性,转变邮政业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地区末端网络建设


(一)加快实现村村直接通邮。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符合客观现实条件、具备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制定建制村直接通邮统一标准。

建立建制村通邮情况台帐,确定各地区直接通邮的具体方式、标准和进度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争取地方支持,逐步实现频次稳定、安全便捷、邮件投递到村的邮政服务。

(二)补齐农村地区快递短板。

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在乡镇直接设立快递网点。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员工返乡设点。

引导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合作,或多家快递企业之间合作,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建立合作网点。

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快递服务众包众筹模式,规范引导农村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农村线下服务点从事快递服务,完善农村末端快递服务网络。

(三)促进农村邮政快递合作。

完善农村地区邮政快递合作模式,支持邮政企业为快递企业代理投递农村地区快件,鼓励邮政企业将农村邮政网点建设成平台开放的“快递超市”。

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合作承接农村电商的物流项目。

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电商业务量较大的地区互相开放自提网点。


二、优化农村网络组织运行体系


(四)提升仓储分拣能力。

支持寄递企业对地市和县级仓储配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市县运营节点,促进城乡有效联动。

引导寄递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与大型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对接。支持寄递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站、货运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分拨中心。

完善乡镇邮政网点的服务功能,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中转节点,支撑农村电商的仓储配送。

(五)完善运输配送体系。

健全寄递企业县级节点与上下游的运输组织网络,实现农村寄递网络与干线运输网络的有效衔接。

鼓励寄递企业在业务流量稳定、流向集中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邮件快件班线模式,开展市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运输配送服务,提高农村邮件快件寄递时效。

鼓励寄递企业之间整合资源,合作开发运输线路或委托第三方运输。

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

(六)提高末端服务质量。

鼓励寄递企业加大对农村运输和投递环节的投入,缩短农村地区邮件快件寄递时限,提高邮件末端投递水平。

完善村邮站运行机制,加强村邮站的业务培训、技术支撑和质量监督。

鼓励村邮站丰富功能,发展综合便民服务的同时,叠加邮件快件的接转投递及自提服务功能。

鼓励快递企业提高农村收派件补贴,提高农村快递网点运营水平。


三、创建服务农村电商的知名品牌


(七)搭建农民脱贫创业平台。

推动寄递企业发挥“邮政在乡”“快递下乡”优势,采取精准手段和连带方式,降低贫困地区创业成本,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鼓励寄递企业聚焦农产品进城,服务农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村散户,提供平台销售与寄递服务;联系地方商务部门、农业部门,自主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

支持寄递企业开展农村公益性活动。

鼓励邮政企业开展关爱贫困地区小学生的“爱心包裹”项目,开展帮助贫困母亲的“母亲邮包”项目等活动。

(八)发展“互联网+”农村寄递。

鼓励寄递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模式变革。

引导寄递企业与涉农电商平台对接,在电商、金融、运输、寄递等领域开展合作,协力推动农村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寄递企业与电商企业的农村服务站点开展业务合作与设施共建,逐步形成包容开放、融合共享的“互联网+”农村寄递体系。

(九)打造农村电商自有品牌。

鼓励寄递企业设置自有农村电商平台,开设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频道。

推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统一开发、统一建设,将农产品品牌由地域品牌向企业品牌转化。

支持邮政企业依托邮乐网、邮掌柜、便民服务站和分销渠道资源,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邮政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拓展品牌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竞争能力,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差异竞争的农村电商自有品牌。


四、完善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模式


(十)发挥区域优势开展“农产品+大同城寄递”。

支持寄递企业结合自身区域优势,完善“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模式,采取就近原则,立足便民惠农,通过网点广告、电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销售寄递本地农产品,培育区域消费市场,服务当地农业发展。

引导寄递企业与当地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等专业机构合作,提供定制化服务,支持当地农产品输出。对于集中生产的农产品,批量进城。对于散户生产的农产品,整合进城。

(十一)发挥渠道优势拓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

支持寄递企业与大型农业生产企业合作,试点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入驻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物流商贸基地,参与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

完善“现代农业+快递”模式,推动形成“一市一品”、“一县一品”,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升快递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

(十二)利用速度优势开发特色农产品的原产地直供。

支持寄递企业以原产地特色农产品为主要切入点,形成“一头对接农户,一头对接用户”的直供模式。

推动寄递企业逐步形成一套适合“原产地”特色的策划、采购、销售、寄递流程,采取差异化寄递服务模式,生鲜农产品区域内限时寄递,干货农产品全网寄递。引导寄递企业以项目运作模式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大力发展常温和冰鲜农产品的直达寄递服务。

(十三)利用金融业务优势开发农村普惠金融特色产品。

鼓励邮政企业在服务农村电商过程中为农民提供便民汇款、小额贷款、代收货款、便捷支付等邮政金融服务。

支持邮政企业在补白网点开办代理金融业务,提高农村地区邮政金融服务覆盖率。

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开发符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普惠金融特色产品,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试点开发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十四)利用网点优势开展农村电商代购批销。

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网点开展便民代购服务,为农村用户创造网上购物的实惠与便利。

鼓励寄递企业结合农村网点建设,建立批销商品体系,通过大数据引领,加快引入适合渠道批销的高频消费商品。

鼓励邮政企业对“邮掌柜”系统的批销功能进行优化,完善订单结算等功能模块,提高村邮站、“邮掌柜”加盟店等农村服务点的积极性。


五、强化科技和信息应用支撑


(十五)提高运输配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

推广适合农村运输的经济适用车辆、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装卸设备,鼓励寄递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电动车辆以及清洁燃料车型,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能耗排放高的老旧车辆,提升农村运输和配送的安全性、经济性。

引导寄递企业评估现有网络环节和节点的操作能力,根据冷链物流发展需要增加多温层节能冷库、末端网点冷链设施和专业冷藏车辆。

(十六)推广应用绿色环保的农产品包装。

引导寄递企业改进农产品的运输包装,在材料选择、包装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绿色环保需要、农副产品特性和销售市场特点,促进包装与农产品特性、营销、品牌的有机结合。

推广可折叠式、嵌套式包装箱,降低回收成本,提升回收效率。督促寄递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采购符合相关等级的食品包装材料。

(十七)推动信息整合和升级改造。

鼓励寄递企业推进农村网点设备标准化,配备PDA手持终端,纳入信息化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基层网络节点的信息整合和升级改造,完善邮件快件信息跟踪。

鼓励寄递企业与交通、农业、供销等行业电商信息系统实现对接,逐步建立农村电商供求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搭建农村物流信息平台。


六、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十八)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加强与地方发改、财政、国土、商务、交通、农业、供销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争取地方在规划、财政、土地、项目、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

积极推动将寄递服务纳入地方政府农村电商项目。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网点改造为益农信息社。

推进各方扶持政策对邮政业的细化和落实。

(十九)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电商寄递服务的财政投入,争取各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农村电商发展基金、“农产品进城”时效配送补贴等资金支持,

争取地方政府对寄递企业的电商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农村寄递网点建设、设施装备改造、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模式创新等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争取建立交通、农业、供销等对农村电商寄递的资金支持渠道。

(二十)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完善农村地区快递网点末端管理机制,探索对农村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快递时限准时率开展调查。

,落实属地管理,督促寄递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支持寄递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制定适合农产品寄递的包装、运输等企业标准,参与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搭建与相关行业交流平台,推动人才培训、市场营销、质量监控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根据本意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主动对接邮政管理部门,形成政企合力,因地制宜选择服务农村电商的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发展和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相结合,切实履行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工作责任,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要加强宣传、营造环境,提升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的社会认知;

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当地服务农村电商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企业、典型项目给予表彰。

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国家邮政局
2016年11月22日
标签: 电子商务 指导意见 邮政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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