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治安管理处罚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ESG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法律书籍资料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司法解释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2025-09-04 11:02 admin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日
发布文号:法释〔202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审判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四、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五、将第二百一十八条修改为:“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六、将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月。
 
  “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审判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七、将第二百六十一条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诉讼文书。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八、将第二百六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就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转为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审判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转为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九、将第二百七十三条修改为:“海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十、删除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
 
  十一、将第二百八十一条改为第二百七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十二、将第三百四十九条改为第三百四十七条,修改为:“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提出该当事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十三、将第三百五十三条改为第三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代理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十四、将第三百五十四条改为第三百五十二条,修改为:“调解组织自行开展的调解,有两个以上调解组织参与的,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各调解组织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条文中引用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序号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作相应调整。
 
  十六、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根据本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标签: 司法解释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下一篇: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

司法解释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版)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

    时间:2025-09-04阅读:167标签: 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颁布时间】2023-8-14 【发文号】法释〔2023〕6号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5次会...

    时间:2023-12-07阅读:179标签: 证据 侵权 民事诉讼 生态环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

    十一、简易程序 第二百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

    时间:2022-04-10阅读:563标签: 诉讼 民事 民事诉讼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22-3-2 【法规来源】https://www.court.gov.cn/jianshe-xiangqing-353651.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时间:2025-09-04阅读:913标签: 诉讼 民事 民事诉讼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时间:2021-01-21阅读:1127标签: 民事诉讼 执行程序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时间:2021-01-21阅读:680标签:

  • 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2002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第122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2021-01-19阅读:324标签:

图书推荐

热门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

最新资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返回首页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网站统计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