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经济法 > >

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

2024-04-09 11:32 admin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时间:2000年5月16日
 

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

 
(2000年5月16日银发〔2000〕148号文印发  自2000年5月16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专项借款资金专款专用,到期归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专项借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并通过指定的地方商业银行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的融资,专项用于解决地方要关闭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个人债务和合法外债。专项借款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省级政府根据上述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机构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及政府借债的偿还能力,在多方筹措偿还资金仍难以解决支付风险的情况下,由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地方金融风险及处理情况,请求国务院批准同意向中央专项借款。
 
第四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对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风险情况及支付资金缺口等情况进行审查;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对承贷的地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信贷收支等经营状况的审核;财政部主要负责审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几年的财政收支、当年的财政预算、还款期内财政预算安排及政府的实际偿还能力等情况。按照审查意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它有关部门联合行文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中央专项借款的意见,并报国务院核准。
 
第五条 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借款报告,向财政部提出申请,承诺如期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专项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专项贷款本息,由财政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扣款通知在中央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税收返还资金中扣还。
 
第六条 财政部接到省级政府承诺如期归还贷款的报告,经审查后给省政府复函,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如果省政府不能按期归还再贷款本息,财政部按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扣款承诺书等文件,从对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税收返还资金中扣还。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对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它有关部门联合文件的批准意见及财政部对政府承诺申请的复函抄送件,对所在地分行、营业管理部下达贷款限额。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定贷款协议书后,在总行下达的贷款限额内,对政府所在地的中心支行或营业管理部下达贷款限额。
 
第八条 政府所在地的中心支行或营业管理部根据分行下达的贷款限额与承贷的地方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方可发放贷款。地方商业银行设立表外临时账户,记载该项再贷款的运用情况。该项再贷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地方商业银行对该项再贷款没有支配权,不体现营业收入。
 
第九条 专项借款的使用期限一般为六至八年,一次落实借款合同,分年签订借款借据。专项借款从划拨至专户之日起计息,借款期内按季付息,从第二年开始或按协议偿还本金,也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专项借款利率按年利率2.25%计息。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对专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派专人负责,单独考核,并负责到期收回;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全面负责借款的使用,根据地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机构的个人存款兑付进度下拨资金,严防各级政府将专项借款挪作他用。要逐年落实还款计划,并将每年的还款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确保专项借款按时归还。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实行。
 
 
标签: 管理规定 地方政府 专项借款
上一篇: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

下一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经济法相关文章:

  •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5-6-13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

    时间:2025-06-14阅读:199标签: 程序化交易 期货市场

  •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4月7日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经2025年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7次局务会议修订通 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间:2025-06-14阅读:162标签: 技术 国家标准化 文件管理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全文(2025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5-6-3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2025年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公布 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登...

    时间:2025-06-14阅读:193标签:

  •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7日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互认基金...

    时间:2025-03-04阅读:106标签: 香港 基金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2024-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273号令 第一条 为了正确确定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范...

    时间:2024-11-19阅读:163标签: 管理规定 海关 进出口 货物 原产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24最新版)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2024-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273号令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

    时间:2024-11-18阅读:460标签: 进出口 商品归类

  •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5日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6年2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9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时间:2024-04-10阅读:176标签: 管理规定 安全监督 客运索道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9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公布 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时间:2024-04-10阅读:1075标签: 管理规定 产品认证

  •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保监会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日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08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4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时间:2024-04-09阅读:290标签: 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 任职资格 财务负责人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时间:2024-04-09阅读:132标签: 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

热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最新版全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2最新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文)
  •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最新版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最新资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
  • 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
  •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全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
  •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返回首页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网站统计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