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北京地方法规 > >

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

2024-04-15 11:41 admin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8年2月12日
 

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
 

(1999年8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4号令发布 根据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鼠、蚊、蝇、蟑害(以下简称四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除四害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方针。推行治理环境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性除四害措施。
 
第四条 市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除四害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除四害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居民(家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等形式,动员本居住地区的住户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五条 各级财政应当保证除四害经费,对公共环境以及全市或者全区性临时除四害活动经费予以补贴。
 
第六条 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除四害工作;住户负责所居房屋及院落的除四害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街巷的除四害工作。
 
未划入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其他公共环境的除四害工作由该公共环境的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除四害的规章制度,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其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单位和住户应当采取清除鼠迹、堵塞鼠洞、添设防范设施等措施及毒杀、诱捕等方法消灭老鼠,使鼠密度等指标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第九条 单位和住户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清除蚊蝇孳生地并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方法消灭蚊蝇及其幼虫,使蚊蝇密度等指标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一)对厕所、下水道口、垃圾桶(箱)、污物容器、雨水污水蓄积地等一切易于孳生和聚集蚊蝇的场所,必须分别采取冲洗、消毒、打扫、平整等卫生措施,防止蚊蝇孳生、聚集,及时消灭蚊蝇和蚊蝇幼虫;
 
(二)保持单位责任区域、住宅院落公共卫生和家庭卫生,做到室外无蚊蝇孳生地,室内无蚊蝇;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饲养禽畜,应搞好饲养场所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清除蚊蝇孳生条件。农村菜区堆肥场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垃圾处理场、粪库、粪池等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使用者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粪库、粪池应加盖予以密封。在蚊蝇孳生季节,应当对上述场所定期喷洒低毒杀虫药。
 
第十条 单位和住户发现蟑螂应当及时采取灭杀措施,使蟑螂密度等指标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所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宾馆(饭店)、招待所、集贸市场、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废品收购站、动物园及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场所配置相应的四害防治设施,并有人负责除四害工作。
 
第十二条 在全市或者全区性的除四害统一行动中,单位和住户应当按照市或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部署,使用统一方法、指定的药物及相关器械,实行有效的除四害措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禁止的除四害药物及器械。
 
第十四条 设立除四害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向所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对在除四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采取有效除四害措施,致使四害密度等指标超过国家控制标准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第十一条规定配置相应的四害防治设施或者无人负责除四害工作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第十二条规定采取统一的除四害措施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禁止的除四害药物及器械的,由有关机关按照药物及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属于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或者食品卫生管理的行为,分别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1990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1993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一次修改,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修改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防治蚊蝇孳生的规定》同时废止。
 
 
标签: 管理规定 除四害
上一篇: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下一篇: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北京地方法规相关文章:

  • 北京市地下铁道通风亭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1992年12月19日 北京市地下铁道通风亭管理规定 (1992年12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3年3月1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地下...

    时间:2024-04-15阅读:182标签: 管理规定 地下铁道 通风亭

  • 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1995年11月16日 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995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0号令发布 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镇居...

    时间:2024-04-15阅读:97标签: 安全管理 城镇居民 住宅防火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1997年12月31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管理规定 (1996年5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

    时间:2024-04-15阅读:150标签: 管理规定 外国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 中国雇员

  • 北京市洗浴和美容美发经营场所管理若干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0年11月24日 北京市洗浴和美容美发经营场所管理若干规定 (2000年11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5号令发布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

    时间:2024-04-15阅读:197标签: 管理规定 洗浴 美容美发 经营场所

  • 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年6月18日 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 (2001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9号令发布 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

    时间:2024-04-15阅读:130标签: 管理规定 计量监督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年8月29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年8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4号令公布 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

    时间:2024-04-15阅读:128标签: 建设工程 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

  • 北京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年6月20日 北京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2002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公布 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

    时间:2024-04-15阅读:86标签: 行政责任 土地管理规定 追究办法

  •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3年4月2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2003年4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2号令公布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

    时间:2024-04-15阅读:170标签: 建设工程 管理规定 监督 招标 投标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6年12月14日 ...

    时间:2025-04-27阅读:133标签: 治安管理 旅馆

  • 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7年11月23日 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 (2006年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6号令公布 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第一条...

    时间:2024-04-15阅读:139标签: 管理规定 标语 宣传品

热门内容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北京市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
  • 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
  •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
  •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
  • 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最新资讯

  • 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
  • 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 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全
  •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