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白皮书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国家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公司税务 > 税务知识 >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关联申报时如何确定与其他企业关联关系?

2018-01-22 15:23 admin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

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同时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因此,若您公司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存在上述关系之一的,则构成关联关系。

标签: 企业所得税 关联申报
上一篇:企业当年度增值税有多月零申报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何影响?

下一篇:企业申请资产损失应提供的确认证据包括哪些?

税务知识相关文章:

  • 物业管理公司预收业主跨年的物业管理费,何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输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

    时间:2018-01-23阅读:155标签: 物业管理费 企业所得税

  • 购买环保设备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时间:2018-01-22阅读:1950标签: 企业所得税 环保设备

  • 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时间:2018-01-22阅读:256标签: 企业所得税 公益性捐赠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 第十四条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

    时间:2018-01-22阅读:194标签: 企业所得税 纳税 跨地区经营

  • 为员工报销手机费通信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标准,由省...

    时间:2018-01-22阅读:163标签: 企业所得税 报销 手机费

  • 代扣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得通知》(财行〔2005〕365号)文件的规定: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所取...

    时间:2018-01-22阅读:264标签: 手续费 企业所得税

热门内容

  • 购买环保设备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
  • 承包学校的食堂可以免交增值税吗
  • 我国税的种类有哪些?
  • 采用 BT、BOT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应该
  • 我国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 代扣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
  • 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在企业所
  •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
  • 企业申请资产损失应提供的确认证
  • 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

最新资讯

  • 自然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申
  •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教育
  • 承包学校的食堂可以免交增
  • 因机器检修暂时停产期间发
  • 物业管理公司预收业主跨年
  • 采用 BT、BOT模式进行工程建
  • 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
  • 购买环保设备可以抵减企业

推荐内容

  • 新开的公司要交哪些税?
  • 公司每年要交哪些税?
  • 我国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 我国税的种类有哪些?
  • 税是什么?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