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社会法 > >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2018-06-20 07:28 admin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劳社部发〔2001〕13号
【颁布时间】2001-9-2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职工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帐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二、失业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

三、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随同转移。职工流动后,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具体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标签: 企业 通知 职工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保险关系
上一篇:关于对破产企业生产自救期间应否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复函

下一篇:关于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回国工作人员在国内工作期间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复函

社会法相关文章: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颁布时间】2024-9-2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人社部发〔2024〕72号 第一条 为对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

    时间:2024-11-17阅读:158标签: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 病残津贴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档案局 发布时间: 2006年12月18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便于各级党政机...

    时间:2024-04-11阅读:140标签: 机关 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 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

  •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档案局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2018年10月11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公布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

    时间:2024-04-11阅读:111标签: 档案管理 机关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01年11月14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14日公安部令第61号发布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时间:2024-04-08阅读:95标签: 消防安全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民政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17日民政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时间:2024-04-08阅读:63标签: 管理办法 退休职工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1994年12月22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1994年12月22日人薪发〔1994〕5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

    时间:2024-04-05阅读:134标签: 事业单位 技术等 级岗位考核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05年11月16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

    时间:2024-04-05阅读:207标签: 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08年2月15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08年2月15日人事部令第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

    时间:2024-04-05阅读:133标签: 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机关 带薪休假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08年9月18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实施《职工带薪...

    时间:2024-04-05阅读:186标签: 实施办法 企业 职工 带薪休假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 根据2018年12月...

    时间:2024-04-05阅读:146标签: 工伤 鉴定 职工 劳动能力

热门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全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版全文
  •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最新
  •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 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全文)
  • 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

最新资讯

  •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 防范外卖餐饮浪费规范营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