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_厚德汇法网
  •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 咨询指南
    • 婚姻家庭
    • 刑事案件
    • 劳动纠纷
    • 网络电商
    • 知识产权
    • 交通事故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律
    • 房产地产
    • 司法典型案例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司法鉴定
    • 证据规则
    • 法院执行
  • 企业法务
    • 工商财税
    • 股权
    • 公司治理
  • 律师推荐
    • 婚姻律师
    • 律师业务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律师函
    • 起诉书
    • 辩护词
    • 表格函件
  • 法律法规
    • 法律条文释义
    •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 民商法
    • 刑法
    • 社会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
    • 司法解释
    • 党纪法规
    • 地方法规规章
  • 法律资讯
  • 关于我们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主页 > 法律法规 > 社会法 > >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2024-04-07 16:34 admin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10年1月18日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2010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号公布  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植物疫情管理,规范疫情报告与发布工作,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植物疫情,是指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境外新传入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
 
 
第五条 县级以上植物检疫机构负责监测、调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疫情,并向社会公布农业植物疫情报告联系方式。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地)、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经核实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现境外新传入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二)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本行政区域内新发现或暴发流行;
 
(三)经确认已经扑灭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本行政区域内再次发生。
 
前款有害生物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农业部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务院。
 
第七条 省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汇总报告上一个月本行政区域内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境外新传入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及处置情况,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各省汇总情况报告农业部。
 
第八条 省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农业植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20日前将各省汇总情况报告农业部。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植物检疫机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报告农业植物疫情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于境外新传入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疫情发生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十条 境外新传入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有害生物的名称、寄主、发现时间、地点、分布、危害、可能的传播途径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其他农业植物疫情的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有害生物名称、疫情涉及的县级行政区、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以及疫情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农业植物疫情被扑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植物检疫机构按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程序申请解除。
 
 
第三章 农业植物疫情通报与发布
 
 
第十二条 农业部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从境外新传入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
 
第十三条 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其首次发生和疫情解除情况,由农业部发布。
 
第十四条 下列农业植物疫情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其发生、疫情解除情况;
 
(二)农业部已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生及处置情况。
 
第十五条 农业植物疫情发生地的市(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农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疫情后,及时向社会通告相关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体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控工作。
 
第十六条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农业植物疫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标签: 管理办法 发布 农业 植物 疫情报告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八批)

下一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社会法相关文章:

  • 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颁布时间】2024-10-23 【发文号】农市发[2024]3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 农市发[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

    时间:2024-11-18阅读:184标签: 智慧农业

  • 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1990年11月8日 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 (1990年11月8日〔1990〕农(农)字第40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植物检疫员的管理,提高植物检疫员的...

    时间:2024-04-07阅读:173标签: 管理办法 植物检疫员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07年11月8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修...

    时间:2024-04-07阅读:59标签: 植物检疫

  •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1998年10月15日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1998年10月15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

    时间:2024-04-07阅读:199标签: 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 农业 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一批)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1999年6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一批) (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令1999年第14号发布 自1999年6月16日起施行) 属或者种名 学 名 1...

    时间:2024-04-07阅读:121标签: 农业植物品种 保护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二批)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00年3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二批) (2000年3月7日农业部令2000年第27号发布 自2000年3月7日起施行) 属或者种名 学名 1.普通...

    时间:2024-04-07阅读:202标签: 农业植物品种 保护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三批)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01年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三批) (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2001年第46号发布 自2001年2月26日起施行) 属或者种名 学名 1.兰...

    时间:2024-04-07阅读:173标签: 农业植物品种 保护名录

  •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01年2月26日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2001年2月26日公布,农业部令第4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

    时间:2024-04-07阅读:127标签: 植物新品种 复审委员会 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02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 (2002年1月4日农业部令2002年第3号发布 自2002年1月4日起施行) 属或者种名 学名 1.甘薯...

    时间:2024-04-07阅读:103标签: 农业植物品种 保护名录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22年1月21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25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7号、20...

    时间:2024-04-07阅读:172标签: 管理办法 安全 评价 生物 转基因

热门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全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版全文
  •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最新
  •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 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全文)
  • 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

最新资讯

  •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 防范外卖餐饮浪费规范营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推荐内容

热门标签

    审判 工资 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 举证 租赁合同 职业病 办法 立功 刑事犯罪 监督 企业并购

 粤ICP备170724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0124号 工商网监备  

深圳市厚德汇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中心制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系作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发邮件到494483749@qq.com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