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执行费按执行标的金额分段累计:1万元以下每件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50万至500万部分按1%;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0.5%;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申请执行不用预交,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
输入执行标的金额(元),自动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分段计算执行费:
执行标的金额(元):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第14条规定:申请执行,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条款内容需核对官方原文】
该办法第20条规定: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这一规则大大降低了申请执行的门槛。
Q:执行费要自己先交吗?
A:不用。执行费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申请执行时无需预交执行费。
Q:被执行人没钱,执行不到财产还要交费吗?
A:终结本次执行后,执行费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无需额外承担执行费,但因执行不能产生的评估、拍卖等实际支出,按法院执行分配规则处理。
Q: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A:有。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246条),逾期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总结:执行费计算规则明确且无需预交,执行的门槛主要在时效和财产线索。拿到胜诉判决后应尽快在二年内申请执行并配合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法律条文请以全国人大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行有效官方文本为准。
本篇法条核对清单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1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2007施行 | 第14条【⚠️需核对官方原文】、第20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2021修正 | 第24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