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已参保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按产假前工资由单位支付。产假天数一般为基础98天+各地奖励假,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输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人产假前工资)和产假总天数,自动计算生育津贴:
月平均工资(元): 产假天数(基础98天+奖励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28日施行)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天数的国家基础标准见该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各省另有奖励假(如部分省份延长30至60天),津贴发放天数按当地规定执行。
Q: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拿吗?
A:原则上不重复领取。已参保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津贴;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的,实务中多数地区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保证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不低于原工资水平。
Q:津贴天数按多少天计算?
A:已参保地区通常按实际享受的产假天数(含各地奖励假)发放,具体由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未参保的按法定产假期间由单位支付工资。
Q:男职工陪产假有津贴吗?
A:陪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待遇一般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支付,不属于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个别地区对男性参保人设有护理假津贴,以当地规定为准。
总结:生育津贴的基数看"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不是个人缴费基数,天数看当地核定口径。生育前建议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津贴基数和天数,避免少领。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法律条文请以全国人大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行有效官方文本为准。
本篇法条核对清单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1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2012施行 | 第8条、第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