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没收财产”听起来像行政措施,但它其实是货真价实的刑事处罚。这一点关系重大。

一、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附加刑)
二、与行政“没收”的本质区别
三、参考案例(脱敏)
四、确认属性的意义
五、相关法条原文摘编(权威对照)
六、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吗风险防范与应对
七、延伸问答(实务常见疑惑)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包括没收财产,说明它是刑事处罚,不是行政处分,只能由法院判决。
一旦适用,就是罪犯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体现。
行政机关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处罚;刑事“没收财产”是刑罚,针对罪犯个人合法财产。
二者主体、依据、对象、性质都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公职人员吴某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该“没收财产”是刑事判决确定的刑罚,与其此前受到的政务处分(行政性没收违法所得)性质不同、分别执行。
(注:以下案例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仅用于说明规则适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
刑罚会留下刑事案底,影响本人及关联人员的政审、从业;救济途径是上诉、申诉,而非行政复议。
分清“刑事”与“行政”,才能正确评估后果、选择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围绕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吗,单位与个人都应树立刑事合规意识:对可能触及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的行为,事前杜绝侥幸心理,事中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事后依法行使执行异议与申诉权利。
具体到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吗,若您或家人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个人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的边界,依法举证家属份额,争取保留必需生活费用与合法财产,避免财产被不当处置。
还要记住两条法定红线:其一,没收财产只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并应为本人及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刑法第五十九条);其二,犯罪所得不是“没收财产”的对象,而是依刑法第六十四条予以追缴或退赔。守住这两条,才能准确预判财产风险、依法自护。
问:没收财产到底包括罪犯的哪些东西?
包括判决生效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存款、房产、车辆、股票、股权、理财产品等,可以是一部,也可以是全部。但必须保留本人及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且不得没收家属份额。
问:“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是一回事吗?
不是。没收财产是刑罚,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是涉案财物处理措施,针对犯罪赚来的非法财物,应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两者性质、对象都不同。
问:家属的财产会因为亲人犯罪被牵连没收吗?
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没收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子女、父母等家属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明确不得没收(刑法第五十九条)。但若家属名下财产实为犯罪所得,会被依法追缴而非“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中的附加刑,只能由法院判决,会留案底、影响政审。
与行政“没收”性质、救济均不同。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三十四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六十四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五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