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没收个人财产”就是把罪犯个人的合法财产收归国有,是没收财产刑的通俗说法。

一、什么是没收个人财产
二、个人财产如何界定与执行
三、参考案例(脱敏)
四、权利与义务
五、相关法条原文摘编(权威对照)
六、没收个人财产风险防范与应对
七、延伸问答(实务常见疑惑)
它对应刑法上的“没收财产”,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说“个人财产”,正是强调对象限于罪犯本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这与行政没收、违法所得追缴都不同。
个人财产包括罪犯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权等合法财产。执行时先查明、必要时析产分割家属份额,再保留必需生活费,最后变现上缴国库。
犯罪所得不在此列,单独依第六十四条追缴。
个体户李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判没收个人财产。法院查明其名下有一处个人厂房及存款,依法没收;其妻子名下的个人存款未被纳入,家庭基本生活得以维持。
(注:以下案例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仅用于说明规则适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
罪犯有如实申报财产的义务;家属对特定财产主张权利的,应举证。对执行有异议可依法提出。
配合执行、积极退赃,往往能在量刑和执行范围上获得更有利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一)罚金、没收财产;(二)责令退赔;(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四)没收随案移送的违禁品;(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第二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围绕没收个人财产,单位与个人都应树立刑事合规意识:对可能触及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的行为,事前杜绝侥幸心理,事中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事后依法行使执行异议与申诉权利。
具体到没收个人财产,若您或家人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个人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的边界,依法举证家属份额,争取保留必需生活费用与合法财产,避免财产被不当处置。
还要记住两条法定红线:其一,没收财产只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并应为本人及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刑法第五十九条);其二,犯罪所得不是“没收财产”的对象,而是依刑法第六十四条予以追缴或退赔。守住这两条,才能准确预判财产风险、依法自护。
问:没收财产到底包括罪犯的哪些东西?
包括判决生效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存款、房产、车辆、股票、股权、理财产品等,可以是一部,也可以是全部。但必须保留本人及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且不得没收家属份额。
问:“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是一回事吗?
不是。没收财产是刑罚,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是涉案财物处理措施,针对犯罪赚来的非法财物,应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两者性质、对象都不同。
问:家属的财产会因为亲人犯罪被牵连没收吗?
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没收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子女、父母等家属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明确不得没收(刑法第五十九条)。但若家属名下财产实为犯罪所得,会被依法追缴而非“没收财产”。
没收个人财产即没收罪犯本人合法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先析产、保留生活费再执行,犯罪所得另予追缴。
强调“个人”,正是为了保护家属合法权益。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五十九条 |
| 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 现行有效 | 第一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