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没收全部财产”不是把家里东西全搬走,而是依法把罪犯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整体收归国有。

一、含义界定
二、对象与底线
三、参考案例(脱敏)
四、与“没收部分财产”怎么选
五、相关法条原文摘编(权威对照)
六、没收全部财产是指什么风险防范与应对
七、延伸问答(实务常见疑惑)
没收全部财产,是没收财产刑中“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全部”这一档。它针对判决生效时罪犯本人合法所有的全部财产。
与“没收部分财产”相对,是更重的执行方式。
对象只限于罪犯个人合法财产,不包括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且必须保留罪犯及其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刑法第五十九条)。
犯罪所得不属于“没收财产”标的,而是依第六十四条追缴。
走私犯吴某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时,法院将其与妻子共有的一套住房进行析产,分出妻子份额,仅没收吴某份额;同时为其和未成年子女保留基本生活费用,其余个人财产收归国有。
(注:以下案例为脱敏处理的参考示例,人物、单位、案号均作化名,情节综合自公开裁判要旨,仅用于说明规则适用,不代表具体真实案件。)
法院综合犯罪性质、数额、危害、退赃情况裁量。情节特别严重的,更可能判“全部”;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可争取“部分”或更轻处理。
家属及时举证、配合执行,也有助于精准界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围绕没收全部财产是指什么,单位与个人都应树立刑事合规意识:对可能触及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的行为,事前杜绝侥幸心理,事中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事后依法行使执行异议与申诉权利。
具体到没收全部财产是指什么,若您或家人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厘清个人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的边界,依法举证家属份额,争取保留必需生活费用与合法财产,避免财产被不当处置。
还要记住两条法定红线:其一,没收财产只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并应为本人及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刑法第五十九条);其二,犯罪所得不是“没收财产”的对象,而是依刑法第六十四条予以追缴或退赔。守住这两条,才能准确预判财产风险、依法自护。
问:没收财产到底包括罪犯的哪些东西?
包括判决生效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存款、房产、车辆、股票、股权、理财产品等,可以是一部,也可以是全部。但必须保留本人及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且不得没收家属份额。
问:“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是一回事吗?
不是。没收财产是刑罚,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是涉案财物处理措施,针对犯罪赚来的非法财物,应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两者性质、对象都不同。
问:家属的财产会因为亲人犯罪被牵连没收吗?
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没收财产限于犯罪分子本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子女、父母等家属的个人财产不会被没收;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明确不得没收(刑法第五十九条)。但若家属名下财产实为犯罪所得,会被依法追缴而非“没收财产”。
没收全部财产是没收罪犯本人合法财产的全部,保留家属份额与必需生活费,不收犯罪所得。
它是没收财产刑的重档,适用受刑法第五十九条严格限制。
| 序号 | 法律名称 | 版本 | 条款号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五十九条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三十四条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0修正 | 第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