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减刑条件见《
刑法》第七十八条: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中确有悔改或有立功→可以减;有重大立功→应当减。悔改须同时具备四要件。
目录
一、减刑需要什么条件:总条件
二、“确有悔改”四要件
三、立功与重大立功
四、程序条件
一、减刑需要什么条件:总条件
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确有悔改”四要件
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改造;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参加劳动完成任务。
【法律依据:法释〔2016〕23号第三条。】
三、立功与重大立功
阻止犯罪、检举揭发、协助抓捕、技术革新、舍己救人等。
【法律依据:法释〔2016〕23号第四条、第五条。】
四、程序条件
非经法定程序(监狱提请、法院裁定)不得减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九条。】
总结
减刑条件等于悔改或立功(可减)、重大立功(应减),再加法定程序。
免责声明:本文为普法性原创内容,仅引用公开的法律、
司法解释条文并注明出处,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也不替代专业律师或司法机关的个案判断。个案情节不同,请以生效裁判和办案机关认定为准;如遇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